|
|
|
||||||||||||||||
|
四、参加医保的患者,请您携带医疗保险证、IC卡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,并交够住院预交金。医保病人住院时如果未带IC卡,可先按医保办理住院,三天内请将IC卡送交住院处,否则出院后不享受医保待遇。
一、病房医生通知出院,并由微机操作员将住院费用审核无误,下达出院通知后方可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。 |
||||||||||||||||||
| 冀ICP备05010220号 |
您是第
位来客 | |
|
本站点建议使用IE4.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、800*600显示模式浏览 |
||
|
|
沧州市中心医院 制作维护 版权所有 河北四达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承办 电话:0317-2075536 传真:0317-2075536 |